習俗上歸寧是結婚完後三天要回家一趟,因為結婚取消了,加上登記結婚的日子就是訂婚的當天,所以我們以三天後為歸寧的日子。另外還有一個習俗是,歸寧請客時,新郎新娘要包紅包給在座的所有人,所有人在收到的紅包內加一些錢後,再回包給新郎新娘,不過娘家這邊並沒有這種習俗,所以我們有準備紅包,但最後沒有發。
當天早上起床後就衝回娘家,而且跑去埔里酒廠買了游媽愛吃的鳳梨酥當伴手禮回娘家去,中午在餐廳吃飯,阿媽、叔叔、姑姑都有到場,菜也叫的很多,味道還不錯,尤其我發現埔里最喜歡上醉活蝦的餐點。會用一個大鐵盤,放入才剛醉的活蝦,然後用瓦斯爐煮沸,看蝦子跳的差不多之後,就可以吃了,聽說是因為南投沒有靠海邊,所以用這種方式證明蝦子是新鮮的。
吃完飯後,整理一下訂婚當天沒帶走的東西,我們再包紅包給游爸游媽,算是一個禮節,而且父親節也要到了,我們太忙沒空回家,只好包個紅包當作心意,接著就是四個月都不能在外過夜的規定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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