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5日 星期五

支持死刑

  今天正在為了報告焦頭爛額的時候,看到了朱學恆的文章-受害者的人權在哪?讓我很有感覺。尚未處刑的死刑犯,幾乎都上過報紙頭版,電視也大篇幅的報導過,引用朱學恆在文章中所說的二句話「罪無可逭,應與世永久隔絕」以及「窮盡一切可能,最終求其生而不可得」,我的感受也很深刻,並不是我有同樣的遭遇,而是我了解當人罪惡已強大到無可原諒,而且只要不予約束就有很大的機會再對其他活著的人造成無法恢復的傷害時,為什麼還要讓這些人活著呢?是的!我的死刑的支持者(死刑+1)!
  以佛學的角度來看,活著的人才能為人類為世界做出善的舉動,如果某人犯了大錯而處以死刑,則某人就少了悔過向善的機會,更沒有機會造就往後更大的善。這是以機會成本來看的,而且是某人真正悔過向善的情況,我不能否認這樣想法很善良很純真,可是社會就是有很多的黑暗,因為人心不是只有善意,還有另一個壞意呀。如果某人只是假意向善呢?如果某人只是想恢復自由呢?如果某人只想再繼續殺人呢?或許死刑扼殺了某人向善的機會,但相對的也阻止了某人繼續向惡的機會。如果以大善的論點來看,為了大眾的利益著想,必須排除某人有造惡的可能時,是否該阻止某人繼續活著呢?
  以加害者的家人來說,誰也不希望自己的家人死去,所以就算機會渺望,也要爭取活著的可能。但是感情上只有單純的愛,就是希望愛的人好,就是真的好嗎?即使這個人被放出來以後,繼續作姦犯科、燒殺虜掠,你還是想救他嗎?感情不是單純的希望愛的人好,就是真的愛,這是沒有理智的愛,盲目而不切理實際。真正的感情與愛人的心,應該是為了這個人好,而要阻止他繼續殘害其他活著的人。就算是動物,也會攻擊同類,不要以動物為藉口,說明人類是多麼的有”智慧”,某人會殺人也是因為有”智慧”呀。別因為自己妄想世界大同,而不顧大眾的權益,更何況,加害者有人關心、有人幫忙、有人努力為他申張正義,那受害者的家人們呢?很多人都是第一時間幫助,第二時間關心,之後就不聞不問了,怎麼不把愛與耐心放在真正需要幫忙的人身上?真正無辜與需要更多幫忙的,是這些受害者的家人們,難道以為他們夠堅強,就可以不予理會嗎?所以加害者只要擺出一付”千錯萬錯都是我的錯”的樣子,一切都有協助囉?感情不該盲目,而要與理智相輔相成。
  加害者,也就是死刑確定的這些人們,在監獄裡的生活很好嗎?如果他的心也累了,只想求得一死,死刑只是順理成章;如果他想繼續殘害別人,那鎖在監獄裡,更讓他難過;如果他想悔過,那活著不見得是最好的方式,因為幫助他的人會給他機會,但社會大眾是不會給他機會的。給他一個痛快,也給自己一個痛快。回歸到社會倫理這件事情來看,惡有惡報是大家最能接受的,因為每個人心中都有那份正義感,對不平之事都想導正回來,雖然出了社會,正義早就被啃蝕掉一大半,聽而不見視而不聞的,但內心還是期望正義的。我是一個正義的人,即使我的表現一點也不正義,但我內心很熱血的。

文章來源:http://blogs.myoops.org/lucifer.php/2009/06/04/deathsent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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