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30日 星期二

住院-或許阿媽已經快不行了

  家裡的二位大長輩,都是在癌症纏身的情況下,一個在十年前去逝了,一個現在在病床上。六月中的時候,羅阿媽就覺得身體很不舒服,痛到不太能走動,精神也很差。6/27星期六早上,羅媽去看羅阿媽時,已經爬不起來了,後來叫了救護車送去省桃,先住進加護病房,檢查完成後,才轉到個人病房去。
  星期六當天我很忙,沒有空去看羅阿媽,所以星期天才去看他,下午去看時在睡覺,所以又回來,等到晚上再去看他,整個人就是很想睡的樣子,可能是幾天下來太痛了,都睡不好,所以才會一直想睡。整個人就覺得腦袋迷糊的感覺。星期一,我跟玲一齊去,剛好幾個堂哥與大伯在,這時精神好多了,講話也大聲了起來。跟看護聊天才知道,原來嗎啡用吃的已經無效了,要改用貼的"嗎啡膏藥",這個"嗎啡膏藥"還蠻好用的,而且健保好像有給付,我們不用付錢,真讚!
  星期二跟羅媽去,剛好是挑下午的時間,還被萬安演習塞到,要靠在路邊吹半小時的冷氣兼破壞地球生態。不過今天的情況比昨天還好,講話更流利,聲音也更大聲了。雖然羅阿媽的講話,已經有故事情節亂亂接的情況發生,不過身體狀況還算不錯。羅媽要我們有心裡準備,其實我們自己也知道,因為羅阿媽早已被醫生宣告了數個月的期限,他卻還能撐著一年多,算是十分厲害了。話說回來,羅阿公那時也很厲害,也是比宣告的時間長了好幾個月,謝謝羅阿公陪我們那麼久,也希望羅阿媽再活久一點,在沒有太多痛苦的情況下。

2009年6月24日 星期三

想看別人被夾到嗎?

  今天早上進電梯要上公司時,與另一個人一齊進電梯,另一個人的樓層比我高,到我的樓層時,電梯門才一打開,他就拚命按關閉,是一直連續不停的按哦~我在想...這個人該不會想看我被電梯門夾到吧。雖然我是很肥滿沒有錯,但也不需要那麼想把我做成電梯門夾肥肉堡吧~~真是個沒有禮貌的人,還製造了我的不安全感。

2009年6月14日 星期日

SOGO大採購

  雖然已經預計很久了,但沒想到我們戰力驚人。上次我們買了Berndes的鍋子,覺得很好用(曾經來我家煮午餐的Ruo很有感覺),於是約了下一次百貨大打折的時候要再去買一只小的鍋子,方便羅媽使用。而這次SOGO年中慶還不錯,就預計這個禮拜日全家去中壢SOGO逛逛街,順便買鍋子。
  一進店門就先去拿之前Ling訂的鞋,之後就開始了,羅媽的雨傘,襯衫,領帶,羅爸的鞋,西裝(西裝外套+西裝長褲),鍋具(20吋長筒型小鍋子+24吋陶鍋蓋),盤架。天啊~我們家的戰爭力怎麼那麼驚人,尤其是羅爸的鞋,我這個要看鞋的都沒買,結果羅爸就買了一雙(原本還想再帶一雙的,結果被Ling擋下來),而且看的鞋子都比我的貴。不過,說實話,羅爸真的很愛買鞋,家裡鞋子最多的絕對是他,有個三四十雙以上。另外,鍋子除了買一只比較小的之外,還多買了陶鍋蓋來試試看它的威力,聽小姐說使用陶鍋蓋,東西會比較有焦香的感覺,不知道是什麼樣的情況,試試看囉,因為它們家的鍋子確實很好用。
  婚禮的東西傳的差不多了,我沒看多少,就決定了一整身的東西,現在只差領帶夾、鞋子與另一套回禮用的衣服了,不像Ling的東西,都是看了好幾次才決定下來的,果然男人的東西比較好買,因為選擇很有限>Q<

2009年6月5日 星期五

支持死刑

  今天正在為了報告焦頭爛額的時候,看到了朱學恆的文章-受害者的人權在哪?讓我很有感覺。尚未處刑的死刑犯,幾乎都上過報紙頭版,電視也大篇幅的報導過,引用朱學恆在文章中所說的二句話「罪無可逭,應與世永久隔絕」以及「窮盡一切可能,最終求其生而不可得」,我的感受也很深刻,並不是我有同樣的遭遇,而是我了解當人罪惡已強大到無可原諒,而且只要不予約束就有很大的機會再對其他活著的人造成無法恢復的傷害時,為什麼還要讓這些人活著呢?是的!我的死刑的支持者(死刑+1)!
  以佛學的角度來看,活著的人才能為人類為世界做出善的舉動,如果某人犯了大錯而處以死刑,則某人就少了悔過向善的機會,更沒有機會造就往後更大的善。這是以機會成本來看的,而且是某人真正悔過向善的情況,我不能否認這樣想法很善良很純真,可是社會就是有很多的黑暗,因為人心不是只有善意,還有另一個壞意呀。如果某人只是假意向善呢?如果某人只是想恢復自由呢?如果某人只想再繼續殺人呢?或許死刑扼殺了某人向善的機會,但相對的也阻止了某人繼續向惡的機會。如果以大善的論點來看,為了大眾的利益著想,必須排除某人有造惡的可能時,是否該阻止某人繼續活著呢?
  以加害者的家人來說,誰也不希望自己的家人死去,所以就算機會渺望,也要爭取活著的可能。但是感情上只有單純的愛,就是希望愛的人好,就是真的好嗎?即使這個人被放出來以後,繼續作姦犯科、燒殺虜掠,你還是想救他嗎?感情不是單純的希望愛的人好,就是真的愛,這是沒有理智的愛,盲目而不切理實際。真正的感情與愛人的心,應該是為了這個人好,而要阻止他繼續殘害其他活著的人。就算是動物,也會攻擊同類,不要以動物為藉口,說明人類是多麼的有”智慧”,某人會殺人也是因為有”智慧”呀。別因為自己妄想世界大同,而不顧大眾的權益,更何況,加害者有人關心、有人幫忙、有人努力為他申張正義,那受害者的家人們呢?很多人都是第一時間幫助,第二時間關心,之後就不聞不問了,怎麼不把愛與耐心放在真正需要幫忙的人身上?真正無辜與需要更多幫忙的,是這些受害者的家人們,難道以為他們夠堅強,就可以不予理會嗎?所以加害者只要擺出一付”千錯萬錯都是我的錯”的樣子,一切都有協助囉?感情不該盲目,而要與理智相輔相成。
  加害者,也就是死刑確定的這些人們,在監獄裡的生活很好嗎?如果他的心也累了,只想求得一死,死刑只是順理成章;如果他想繼續殘害別人,那鎖在監獄裡,更讓他難過;如果他想悔過,那活著不見得是最好的方式,因為幫助他的人會給他機會,但社會大眾是不會給他機會的。給他一個痛快,也給自己一個痛快。回歸到社會倫理這件事情來看,惡有惡報是大家最能接受的,因為每個人心中都有那份正義感,對不平之事都想導正回來,雖然出了社會,正義早就被啃蝕掉一大半,聽而不見視而不聞的,但內心還是期望正義的。我是一個正義的人,即使我的表現一點也不正義,但我內心很熱血的。

文章來源:http://blogs.myoops.org/lucifer.php/2009/06/04/deathsent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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